北京分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合同范本
北京分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合同范本 第一章可保财产 第一条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均可做为保险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一、衣着用品、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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