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要点(一)
经济法要点(一)1. 财金计划调控法,两反一保规制法。2. 小公司”的特殊规定——可以不设董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可以不设监事会,设1-2名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3﹒ 董事、高级管
中级经济法要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