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防尘管理
矿井通风防尘管理 1.应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牢靠运行,主要进回风巷、主扇、通风构筑物、局部通风设施、检测检验仪器仪表等要有专人(兼职)负责治理和维护。 2.应确保矿井风量、风速和风质符合《
矿井通风防尘管理 1.应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牢靠运行,主要进回风巷、主扇、通风 构筑物、局部通风设施、检测检验仪器仪表等要有专人(兼职)负责治理 和维护。 2.应确保矿井风量、风速和风质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1)在正常生产状况下,主扇要连续运转;当井下无污染作业时,经分管 领导同意后,主扇可适当削减风量运转;当井下无人作业时,要制定相关 措施,并经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可临时停顿机械通风。 (2)当主扇发生故障或需要停机检查时,应马上报告调度和分管领导,调 度部门要准时通知有关工区撤离全部井下作业人员。 (3)在矿井进风口100米范围内,不允许存放简单引起火灾的物料。 (4)恢复机械通风前,要先检查主扇机房设施及主要构筑物的安全状况; 恢复机械通风后,要检测井下作业点的风质、风速、风量,到达要求后, 方可恢复井下作业。 (5)主要回风井巷不应用作人行道。 (6)井下炸药库和充电硐室要有独立的回风道,全部机电硐室要供应新奇 风流。 (7)采场形成通风系统之前,不应进展回采作业。 (8)采空区、废旧或临时不用的井巷,要准时封闭。采场开采完毕后,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