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建筑工地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筑工程的工地及相关设施。第三条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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