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5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