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设计-浅议人民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若干问题
前 言1979年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我国通过了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标志着我国现代意义的刑事附带民事制度建立起来了,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由于刑事诉讼派生的,它不可避免地要受
前言 1979年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 年我国通过了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标志着我国现代意义的刑事 附带民事制度建立起来了,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由于刑事诉讼 派生的,它不可避免地要受刑事诉讼的制约,但它从本质上属 于民事诉讼,因而又必然为民事诉讼法所调整,是依附于刑事 诉讼的特殊的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这一特点,使其比单 纯的民事诉讼在诉讼程序和实体处理上更为复杂。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制度的建立,在严厉惩罚犯罪、有效保 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等诸多方面,发挥了积极而又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我国现行的附带民事制度是建立在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 济基础上,还处于初创阶段,本身就存在不少的问题。例如, 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近年来的若干司法解释对附带民事 诉讼中的有关问题的规定和说明过于原则,涉及的问题不过详 尽和具体,加之这些规定与民事法律相关司法解释之间还存在 不够协调甚至矛盾的情况,致使审判实践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时经常会遇到一些疑难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扩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依法治国方略的施行,特 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和信息的网络化, 给我国现行的附带民事制度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为了适应促 进我国政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当前,急需要创建更 完善和成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因 此,在新时期研究此制度中的新老问题就更具有紧迫性和重大 的理论及实践意义。 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