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内部治安保卫目标责任书
银行内部治安保卫目标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 及总行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的规定,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我行
银行 内部治安保卫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 及总行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的规定,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预防为主, 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我行内部治安 保卫工作,维护单位内部的安全稳定和经营管理秩序,确保我行员工 生命及财产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目标 1、不发生因违规造成的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 2、不发生因违规造成的重要票据、凭证、档案、贵重物品丢失 及公私财物被盗案件。 3、营业场所、金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设施符合有关规 定,达标率为 100 %。 4、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给我行造成损失的失泄密案件、事件。 5、不发生因违规造成的火灾、交通致人死亡和治安灾害事故。 6、不发生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大事件。不发生内部人 员违法犯罪案件。 7、不发生内部人员违法犯罪案件。 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 1、支行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 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应将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列入重要 议事日程没,与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同 奖惩。 2、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对员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