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
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 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 “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 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2条 地质部门职责 1、 负责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2、 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水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 验证分析和总结。 3、负责《水害预测预报》的审批及向集团公司上报(传)工作。 4、 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按照水害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 安全技术措施。 5、 负责施工队组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报 工工作。 第3条 调度指挥中心职责 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 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 第4条 通防事业部职责 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 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 第5条 施工单位职责 第1页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