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1993年9月25日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9月20日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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