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筹建处工作人员十不准制度(3篇)

高速公路筹建处工作人员十不准制度1. 不准迟到早退。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2. 不准擅自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请示,并获得批准。3. 不准违反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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