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
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国务院第三十次常务会议通过 一九八九年二月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二十六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处理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