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甸中学年终履职考核方案(待定稿)

师宗县龙甸中学年终履职考核方案按德、能、勤、绩考核。实行工作实绩计分制。一、师德师风(10分)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规依法从教,贯彻执行国家教

师宗县龙甸中学年终履职考核方案 按德、能、勤、绩考核。实行工作实绩计分制。 一、师德师风(10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 人保护法》等教育法规依法从教,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贯彻 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者扣5分,年终履职考核不 得评优。 2、履职期间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师德师风行为的每次扣5分, 年终履职考核不得评优。被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年终履职考核不得评优。 3、服从学校依法依规安排的各种工作,如拒不接受或消极怠工 不负责任者扣5分,年终履职考核不得评优。 4、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和培训,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1分。 注:四项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二、教学常规(20分) 11 、教学计划、总结、质量分析(分) 任课教师必须根据要求上交计划、总结及质量分析,缺一项扣 0.50.2 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者,每次扣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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