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公司技术型发展专项基金的可实行管理办法
关于创建公司技术型发展专项基金的可实行管理办法技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根据XX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为加快自主开发能力的建设,培育和发展自有技术与自主品牌,
关于创建公司技术型发展专项基金的可实行管理办法 技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根据XX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为加快自主 开发能力的建设,培育和发展自有技术与自主品牌,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及增长方 式,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集团决定设立技术发展专项基金(以 下简称基金),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技术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管委会)并制定本试行管理办法。 从2005年起,集团把对基金的投入列入各年度的事业计划,并以2005年投 入5000万元为基数,以每年不少于此基数的额度,逐年滚动地增加投入,促成 “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自有技术、自主品牌发展目标的实现,促进 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基金使用的基本原则 基金面向集团下属全资及合资股比不小于25%的各企业,专用于建立健全集 团技术研发体系,加强集团技术人才队伍和研发平台的软、硬件建设,提升自主 技术开发能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品牌的产品。 基金的使用主要采取“项目带动”方式,即集团向下属企业下达指令性技术 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并提供经费支持。其主要程序为:基金管委会确定每 年度的科技项目,以招投标形式在集团范围内发布,通过公平竞争、专家评议, 择优审批中标企业,代表集团向中标企业下达指令性科技计划项目及相应研发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