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1安徽省国营沙河集林业总场常山林场“202261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公布稿)

xx0611安徽省国营沙河集林业总场常山林场“xx 6 1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公布稿)    安徽省 国营 沙河集林业 总场 常山 林场 “ xx.6.11 ”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xx 年 6

xx0611安徽省国营沙河集林业总场常山林场“xx 611”物 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公布稿) 安徽省 国营 沙河集林业 总场 常山 林场 “xx.6.11 ”物 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xx 年6 月11 日下午 15 时5 分左右,安 徽省国营沙河集林业总场常山林场职工在清理枯死树时,发生一起 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林业和园林局、安徽省国营沙河集林业总场负 责人迅速赶赴作业现场,指导善后处理和事故原因初步调查工作。 根据《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 号令)和 《安徽省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方法》(省政府令第 232 号)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副局长朱伟为组长,市林业和 园林局、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有关人员组成的安徽省 国营沙河集林业总场常山林场“xx.6.1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签 名附后),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 那么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原那么,通过 现场勘察、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已查明事故发生的经 过、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现报告如 下: 一、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概况 安徽省国营沙河集林业总场(以下 简称“总场”)常山林场(以下简称“常山林场”)建于 1958 年,1975 年并入沙 河集林业总场。林场位于滁州市西部 40 公里处,场部坐落于 南谯区章广镇常山街道 ,属于事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王 X。业务 范围:营林及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其经费为差额补贴,开 办资金 971 万元。林场经营面积 26950亩,林业用地 26069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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