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及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及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节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公司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及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节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 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实际, 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公司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分包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 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是指在我公司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公司(发包方)将 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一部分或是其中的劳力作业,依法发包给本公司以外的分包 商,由分包商完成此部分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组织施工。主要指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 第四条公司履约项目的工程分包,不论公司对履约项目的管理模式,均由 公司统一管理。 第五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 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 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 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七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公司的经营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