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廉政风险与防控措施
人事工作廉政风险与防控措施一、工作职责和工作职权(一)工作职责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职业资格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
人事工作廉政风险与防控措施 一、工作职责和工作职权 (一)工作职责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 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职业资格管 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本系 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工作职权 市局党委管理干部的调配;行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领导 职数的设立、变更、撤销;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 员的录用、转任和调任;事业单位人员调入(进编);因公出国(境) 管理。 二、廉政风险部位、风险点和表现形式 (一)风险部位 1、干部管理;2、人事管理;3、机构编制管理;4、专业技术 资格管理;5、出国(境)管理;6、干部教育培训。 (二)风险点 1、干部选拔任用;2、干部监督与考核;3、干部档案管理;4、 人员招录与调配;5、机构设立、变更与编制调整;6、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7、人员出国(境)管理;8、干部教育培训审查管理 (三)风险表现形式 1、干部选拔任用 (1)民主推荐。①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 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②不如实 向党委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③违反规定授意或诱导、提 示推荐对象推荐或评价某个特定关系人;④擅自更改、伪造民主推 荐、民主测评结果;⑤违反保密纪律,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 果。(2)征求意见。①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