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批量固定资产买卖合同(范本)
国有企业批量固定资产买卖合同(范本)买方: 卖方: 在合同后面的签署生效条款中特别约定类似如下条款:本合同由甲方先签 署,再由乙方签署并寄回一份给甲方;本合同自双方均签署,且甲方确认收到双 方签署的合
国有企业批量固定资产买卖合同(范本) 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合同后面的签署生效条款中特别约定类似如下条款:本合同由甲方先签署,再 由乙方签署并寄回一份给甲方;本合同自双方均签署,且甲方确认收到双方签署的合 同原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正文有任何修改及 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正文中任何手写或涂改或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 除非另经双方确认,否则不产生约束力。买卖双方依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同供货范围 详见附件《资产明细》。 二'合同总价 卖方供货范围下的合同总价是固定的(不可改变),包括%增值税,数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父)。 三'付款条件 %货 买卖双方确定资产完好后,买方支付对应批次办公设备价值的款,由卖方开具 的合同发货价值%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含%的增值税),买卖双方共同签字并盖章的设 备验收/交接单,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发票后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全额货款。 四'交货要求 、该部分资产产权属于买方,卖方不得擅自处置; 1 、卖方应确保该部分资产的完整性及完好性; 2 、买方在过程中如需拉运部分设备,应提前通知并提供拉运明细至卖方,办理 3 相关交接手续买卖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实施。 五、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其他不可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事件而不能履行合同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