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管理费财建2002394号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重要条文第六条 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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