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
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填写说明1、本合同适用于住宅类商品房买卖时使用。2、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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