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工程 《民法通那么》、《合同法》都已有对合同效力进展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更是作出了专门详细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工程 《民法通那么》、《合同法》都已有对合同效力进展了规定,《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 释》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更是作出了专门详细的规定,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立工程必须进展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立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 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的。 对于上述情形中的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筑工 程施工合同,如果在建筑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问题的解释》的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无效的建筑工程 施工合同应视实际情况来处理: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立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 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又在修复后的建立工程经竣工验收 也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 是说如果在此情况下,承包人是不能依据无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作为请求工程价款的依据,同时还可能承担某些不利的法律后果。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合同已履行但建立工程还没有竣工 的,合同应当立即停顿履行,承包人请求的工程价款应经过工程造 价后,发包人依据实际工程造价给付承包人工程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