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制度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___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___ 第一条为规范税务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 7 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号)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个体经营者外,凡在 我省境内依照法律法规负有缴纳地方税收义务的纳税人均适用本制度。 ()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 __ 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扣缴税款登记。 第三条地税机关是地方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县、县级市、市辖区地方税务局或 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县区局)负责本辖区地方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地税机关之间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的管辖出现争议的,由其共同上一级地税机关指定管辖。 “” 第四条地税机关与国税机关通过国地税数据交换系统交换数据,通报税务登记情况, 加强税务登记管理。 与国税机关税务登记编码出现不一致时,按现有规定积极协商,协商未果以国税机关税 务登记编码为准。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一节证件种类及管理 第五条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包括扣缴税款登记证及其副本。 第六条税务登记证件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局) 统一印制,市以下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地税机关)负责发放和管理,并按规定收取工本 费。 15 第七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日内,报告主管地税机关,填 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 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名称等内容的遗失声明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凭刊登 遗失声明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第二节税务登记编码规则

腾讯文库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