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
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动检处〔 〕年第 号货(畜)主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动物或动物产品名称数 量产地或存放地运输工具 包装材料上列动物(动物产品)经检疫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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