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室、阅览室书刊赔偿制度
小学图书室、阅览室书刊赔偿制度图书、报刊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研究的必备物资,是学校的财产,广大师生应珍惜爱护,妥善保管,注意不要污损,也不要在书刊上圈点涂画,如有遗失、撕毁,严重污损等情况发生,应赔
小学图书室、阅览室书刊赔偿制度 图书、报刊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研究的必备物资,是学校的财产,广大 师生应珍惜爱护,妥善保管,注意不要污损,也不要在书刊上圈点涂画,如有遗 失、撕毁,严重污损等情况发生,应赔偿相同版本书刊或赔偿现金。 一、 轻度损坏的书刊(修复后不影响书刊阅读)按原价____%赔偿,并由借书者 负责修复。如发现是故意造成的,则加重处罚。 二、 一九九九年以前出版书刊,如严重损坏(影响书刊内容阅读“下同”)或遗 失,按书刊原价的2-3倍赔偿;复本少、使用价值较大、及不易购买或孤本书刊按 书刊原价的5-10倍赔偿。 三、 二〇〇〇年以后出版书刊,如严重损坏或遗失,按书刊原价赔偿;复本 少、使用价值较大、及不易购买或孤本书刊按书刊原价的2-3倍赔偿。 四、 严重损坏或遗失的成套图书(影响全套图书阅读),无论是严重损坏或遗失 一册或多册,均按原全套价格和上述划定的时间段规定的赔偿倍数赔偿。 五、 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遗失图书在无损坏的情况下找回,可携书连同赔 偿收据,办理还书退款手续。 六、 读者借书时,如发现书刊有破损,缺页情况,应当场向管理人员提出, 由管理人员加盖检查印章,否则概由借书人负责。 第1页共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