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行办法[样例5]
长沙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行办法[样例5]第一篇:长沙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行办法长沙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快社
长沙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行办法[样例5] 第一篇:长沙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行办法长沙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节约集约利用土 地,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 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湘发[2009]26号)、《长沙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 纲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 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 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 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 第三条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长株潭“两型社会” 建设为契机,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统筹规划,聚 合要素,整村推进,集中连片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优化土地利用结 构与布局,加强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促进农村土地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农 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第四条开展农村土地综 合整治,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整合资源,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政策 激励,调动和保护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分步推 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依靠群众,以群众意愿为标准,让农民群众得到实 惠。 第五条按照全省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要求,到20l2年,全市完成1oo 个片区的土地综合整治,综合整治面积l00万亩,新增耕地3%以上,盘活建设用 地3%以上。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城乡用地结 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现代农业生产,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六条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和未利用的土地进行开发整 理,对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或污染的土地进行治理修复利用,集中连片推 进土地平整和农田水利、田间道路、防护林等建设,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 质量,建成集无公害、有机高效农业和观光农业为一体的高标准绿色农田,为规模 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第七条推进村庄集中整治。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 公益事业、产业发展等各类用地,适度调整撤并布局分散的自然村落,合理开发利 用腾退宅基地、村内废弃地和闲置地,按照布局优化、用地节约的原则,通过统规 统建、统规自建、统规整治等方式,拆除一批“空心村",改造一批旧村镇,建设 一批新村镇。 第八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完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的路 网、水电、通讯、广播电视及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和处理等基础设施,健全教育、 医疗卫生、文化娱乐、商贸等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状 况,实现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 第九条推进农业产业发展。通过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土地向规

![长沙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行办法[样例5]](https://wkimg.docs.qq.com/img/eeaEUgZZLHz3KXCp6bywr.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