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关于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
医疗机构关于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院字(2003)第57号为了加强上市药品的安全监管,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 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国监局和卫生部国药管安[19991401
医疗机构关于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