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办法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的工作制度,明确安委会及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根据 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工 作制度,明确安委会及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安委会由公司领导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第三条 安委会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开展 工作,接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公司总经理为安委会主任,主管安全工作的副 总经理和党委副书记为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委员会委员。 第五条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安委会 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 第三章安委会主要职责 第六条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企 业发展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控制指标。 第七条 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规章制度。 第八条 审定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决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