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核对调整办法
工程量清单核对调整办法:1、时间要求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 14 天内,向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申请报告 ( 逾期不予受理 ) ,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8 天内完成核对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