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励的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励的办法 第一条: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检查评分获达标等级的工地,公司给予工地经济奖励(工地负责人占30%,工地质安员、施工员占50%):一、在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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