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十佳优秀教师”评选实施方案(二篇)
幼儿园“十佳优秀教师”评选实施方案一、参评条件:1.参选对象为本镇幼儿园连续工作二年以上;2.具有幼师大专毕业证书、幼师岗位资格证书;(确实优秀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参评条件)二、评选方法1.评选
幼儿园“十佳优秀教师”评选实施方案(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