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监督考核制度
管理人员监督考核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我公司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健全激励竞争和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形成“择优进入、放权工作、
管理人员监督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我公司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健全激励竞争和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管 理,形成“择优进入、放权工作、有效监督、正常退出”的干部工作机制,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考核工作,是指公司考核小组按照一定的程序和 方法,对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所进行的考察、核实、评 价,并以此作为加强对公司管理人员管理监督和任用、奖惩的依据。 第三条 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二)注重实绩原则; (三)员工公认原则; (四)合理奖惩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考核公司的所有管理人员。本制度所称管理人员 指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第二章 考核方式 第五条 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包括日常考核、任职前考核、定期考核。 第六条 日常考核是对管理人员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公司通过检查工 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日常考核每季度汇总一次。 任职前考核按照我公司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定期考核是指对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管理人员道德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工作 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五方面的考核: (一)道德素质 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襟怀坦白,公道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