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修改版]
第一篇:云南财经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云南财经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和
第一篇:云南财经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 云南财经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 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规 () 及《云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是指学校用财政拨款资金购置、用事业性收入增加、用科研经费购置、在经营过 程中形成、用商业贷款购置和社会的各种捐赠所形成的固定资产。 “”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科学分类、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国有 资产管理处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归口监督管理全校固定资产,各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 管理的固定资产的调度使用。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利用有限资源,通过科学配置、使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 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任务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手段,对固定资产从购置、 配置、使用到处置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全面掌握学校固定资 -12 调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验收合格时确认;购入、换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需要 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安装完成交付使用时确认;自行建造、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在建造完成 交付使用时确认。 第十二条确认固定资产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况: 一、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政府会计主体实现服务潜力或提供经 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且可以分别确定各自原价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 资产。 二、应用软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的价值包括在所属的硬件价值中, 一并确认为固定资产;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应当将该软件确认为无形资产。 三、购建房屋及构筑物时,不能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全部 确认为固定资产;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筑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 筑物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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