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感染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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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净化感染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一、血液净化室(中心)感染控制基本设施要求 (一) 血液净化室(中心)的结构和布局参见血液净化室(中心) 结构布局章节。 (二) 应在血液透析治疗区域内设置供医务人员手卫生设备:水池、 非接触式水龙头、消毒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干手物品或设备。 (三) 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工作 服等。 (四) 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患者必须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感染 病区的机器不能用于非感染病患者的治疗,应配备感染患者专门的透 析操作用品车。 (五) 护理人员应相对固定,照顾乙肝和丙肝患者的护理人员不能 同时照顾乙肝和丙肝阴性的患者。 (六) 感染患者使用的设备和物品如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 车、机器等应有标识。 (七) HIV 阳性患者建议到指定的医院透析或转腹膜透析。 二、治疗前准备 (一) 对于第一次开始透析的患者或由其它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 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对于HBV抗 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抗体 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保留原始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