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规定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规定(试 行)豫教高字[1992]23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坚持以教学为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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