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重大事项提前告知制度
村级重大事项提前告知制度 一、告知内容及时限 1、凡是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在召开支部提议会、两委商议会之前,要提前2日将所议事项告知参会人员;在召开党员审议大会、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
村级重大事项提前告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