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
中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2004年09月21日 第一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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