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污染补偿协议
鱼塘污染补偿协议 甲方:中建六局双永高速龙岩北互通连接线工程工程经理部 乙方:紫阳村村民委员会 因双永高速龙岩北互通连接线工程设计时未考虑到施工时对流经路基主线的自然水系的调整会影响到下游村民鱼塘用水
鱼塘污染补偿协议 甲方:中建六局双永高速龙岩北互通连接线工程工程经理部 乙方:紫阳村村民委员会 因双永高速龙岩北互通连接线工程设计时未考虑到施工时对流经路 基主线的自然水系的调整会影响到下游村民鱼塘用水问题,故造成 局部村民鱼塘受到污染,现经建立单位、当地村委和施工单位协 商,达成以下补偿协议: 1、因污染导致紫阳村村民的鱼死亡的情况,甲方按6元/斤进行补 偿; 2、因污染导致紫阳村村民的鱼塘浑浊的情况,甲方按1000元/亩进 行补偿。 说明: 1、乙方统计因自然水系流经路基变浑后流入鱼塘后导致死亡的鱼苗 的重量和被污染的鱼塘的`面积后通知甲方和建立单位复核,最终以 三方联测的数据为准; 2、甲方对乙方单个鱼塘的赔偿只适用于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即 按死鱼赔偿和鱼塘污染面积赔偿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不重复赔 偿。且此次赔偿为一次性赔偿,以后乙方无权利要求甲方再次赔 偿; 3、不是因为甲方施工原因导致的鱼塘污染或者甲方施工前已通知鱼 塘进行封堵但乙方不采取相应措施导致鱼塘被污染的情况甲方拒绝 赔偿; 4、乙方须保证在甲方赔偿过程中不得出现村民阻工、无理取闹、重 复要求赔偿等情况,乙方须保证赔偿过程顺利进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