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规学习电气保证措施
《安规》电气部分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4.1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4.1.1 停电。4.1.2 验电、装设接地线。4.1.3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
《安规》电气部分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 4.1.1停电。 4.1.2验电、装设接地线。 4.1.3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由运行人员或有操作资 格的人员执行。 工作中所使用的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满足附录B的要求。 4.2停电 4.2.1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4.2.1.1检修设备。 4.2.1.2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4-1规 定的设备。 表4-1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13.8) 0.35 20~35 0.60 60~110 1.50 220 3.00 330 4.00 500 5.00 750 8.00 注1: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挡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