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关于开展“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的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的情况汇报 根据区纪律委员会《关于开展“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达川纪办发〔2018〕43号)的文件精神,8月8日上午十点,木头乡组织全体
2022关于开展“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的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