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学习笔记(二)[修改版]

第一篇:六五普法学习笔记(二)六五普法学习笔记(二)一、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教师享有的法定权利(《教师法》第七条)(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

腾讯文库六五普法学习笔记(二)[修改版]六五普法学习笔记(二)[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