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条例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条例心得体会篇一:安全生产条例学习总结中冶天工天津钢管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条例》学习总结《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八次会议于XX年7月22日通过,自X
安全生产条例心得体会 篇一:安全生产条例学习总结 中冶天工天津钢管工程项目部 《安全生产条例》学习总结 《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于XX年7月22日通过,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今后,本市 企业员工有了安全生产“护身符”。《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职工在 生产中享有安全待遇保障权、安全风险知情权、劳动防护权、安全教育权、 职业健康检查权、安全建议权、违章拒绝权、紧急避险权、经济保障权等10 项权利。 《条例》共六章七十七条,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 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为监督管理,第四章为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第五 章为法律责任,第六章为附则。《条例》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培训行为,具体规 定企业要对员工进行4类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 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对新录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调换工种 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以及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对歇工半年以上 重新复工的从业人员进行复工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生产 教育。 《条例》还规定,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