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小学入学工作意见
xx年大兴区小学入学工作意见 关于xx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
xx年大兴区小学入学工作意见 关于xx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 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教基一﹝xx﹞1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工作的》(教基一厅﹝xx﹞1号)和北京市xx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 作有关要求,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承受义务教育权益,经区 政府批准,现对我区xx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 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坚持区域经济社会和教育协调开展,贯 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推 进义务教育平衡开展的意见》(国发﹝xx﹞48号)和《北京市中长期 教育改革和开展规划纲要(xx-202X年)》,按照稳固成果、完善、 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 平衡开展,努力进步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程度,促进教育公 平,维护社会稳定。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 障。 (二)坚持教委协调,以各镇、街道为主组织施行本区域义务教 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确保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承受义务教 育。 (四)坚持程序标准,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标准办学的重要 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