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职责
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职责 一、共同职责(一)建立本系统、本单位创卫工作组织机构,坚持“一把手”负责,落实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以及联络员负责创卫工作,制定创卫工作方案,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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