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小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宜昌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生社团管理,推动社团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
宜昌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生社团管理,推动社 团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依照国家有关 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宜昌市中小学生 (含中职学生)自愿组成的,在学校登记注册,按照其章程 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 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 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 活,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三)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 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队)组织生活。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和注销 第五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原则上由在校学生10名以上(含10人)联合组成, 社团可由学校按要求组建,也可由学生牵头组建; (二)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社团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