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书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XX)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
离婚协议书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XX) 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 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 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 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 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 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