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销售代理合同
物业销售代理合同委托方:江苏省新航程房地产有限公司〈暂名〉(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上海春之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物业的销售和资金的周转,甲、乙双方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