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水电暖劳务施工合同
(水电暖)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劳 务 合 同承包单位(甲方): 劳务单位(乙方):
(水电暖)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 承包单位(甲方) : 劳务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 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霸州市京华凤凰城二期工程; 1.2 工程地点:霸州市胜芳镇 1.316#17#18#20# 工程内容:楼、楼、楼、楼、地下车库的全部水电暖避雷安装、预留 预埋等(含相应的弱电预埋消防及燃气管道的套管预埋)。 1.4 劳务作业范围: 1.4.1 强电(含弱电、消防电、电讯、电话、电视、智能电等线管预埋穿带丝)避雷、 配电房、综合布管布线等及图纸要求有关电上内容的人工费分包给乙方施工 1.4.2 给排水、暖(含地暖)、雨水、空调冷凝管及泵房、保温等安装;预留预埋等(含 相应的消防燃气管道的套管预埋)等及图纸要求上全部内容的人工费分包给乙方施工 。 第二条、实行劳务承包 乙方按完成劳务作业的需要和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劳务, 负责相应的劳务管理。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项组成,并依序解释。 1. 补充协议; 2. 本合同; 3.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 工程劳务量清单或确定劳务报酬的工程预算书、图纸; 6.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第四条、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 4.1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4.2 适用标准及规范: 4.2.1 现行的国家及工程当地有关标准、规范; 4.2.2 其他标准及规范; 河北省廊坊市及当地政府有关规范、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