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丹西街道办事处招考聘用编制外人员强化训练卷第5次

浙江宁波象山县丹西街道办事处招考聘用编制外人员模拟卷答题时间:120分钟 试卷总分:100分 试卷试题:共200题姓名: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

浙江宁波象山县丹西街道办事处招考聘用编制外人员模拟卷 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试卷试题:共200题 姓名: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成绩: _____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100题) 1.甲购买手机一部,交给同事乙,请其代为上号。乙将该手机赠与了其亲戚 丙,丙受赠时并不知道手机不为乙所有,后小偷将此手机偷走,并低价卖给了 丁。该手机应归_____。 A:甲 B:乙 C:丙 D:丁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本题考査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情形中,所有权的归 属问题。首先题目中的法律关系标明如下: 乙受甲的委托代为上号,但无权处分该手机,所有权仍归甲,乙未经甲的同意将 手机赠送给丙是民法上的无权处分行为,在无权处分的场合下,若丙想取得所 有权只能依甲的事后追认或乙获得所有权或者依据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的条件是:《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 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 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 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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