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史名词解释
建筑史名词解释1、材分制(宋);“材”的高度分为15“分”,而以10“分”为其厚。斗拱的两层拱之间的高度定为6“分”,为“栔”,大木做的一切构件均以“材”、“分”、“栔”来确定。2、斗口制(清);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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