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务员从事二职业的危害》

《浅谈公务员从事二职业的危害》来源莲山课件5ykj2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十三款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

精品文章 《浅谈公务员从事二职业的危害》 来源莲山课 5yk 件 j2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 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十三 款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 11 动,从明年月日起执行的《国家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十四款也 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 xx 组织中兼任职务,而年四川省省委组织部也发出了通知,再次重 申国家公务员一律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以停薪留职、留薪留职或 利用8小时以外时间等形式创办、领办民营、私营企业,不得以任何 形式兼有国家公务员和企业经营者的双重身份,并要求各地对本地相 关政策及国家公务员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严肃纠正, 妥善处理。 但是,笔者通过调查了解,有些地方、有些单位,有些公务员对 国家的法规及中央、省、市的规定置若罔闻,仍然我行我素,开饭店 的开饭店,办茶楼的办茶楼,入股的入股,分红的分红,单位领导和 同事也睁只眼闭只眼,谁也不得罪谁。这样势必会给国家、社会、单 位、个人造成一定的危害。 一、公务员从事二职业必然会忽视自己的本职工作,削弱敬业精 神,从而遏制了对工作的创新 公务员就是为大家提供公共服务的人员,它的义务就是模范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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