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民主理财代表工作意见

新一届民主理财代表工作意见 各镇农业农村工作服务中心,各涉农街道城乡工作服务中心,城北物流园区农村工作科: 随着第十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推进,全区新的一届村民代表和村委会成员即将产生。

新一届民主理财代表工作意见 各镇农业农村工作服务中心,各涉农街道城乡工作服务中心,城 北物流园区农村工作科: 随着第十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推进,全区新的一届村民代表 和村委会成员即将产生。为贯彻执行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 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现对选举产生新一 届民主理财代表提出如下意见: 一、民主理财人员产生的程序方法 民主理财是集体经济组织(社区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社)成 员(股东)代表实施民主监督的重要环节,是财务公开的前提和基础。 (一)民主理财代表的产生。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应建立以群众(股东)代表为主组成的 民主理财小组,对各集体经济组织(社)的财务公开活动进行监督。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由村民(股东)大会或村民(股东)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 15 第页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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